找回密碼
 立即注册
『海燕策略研究論壇』溫馨提醒您 距离 2026 美 加 墨 世 界 杯 还有
000
:
00
:
00
:
00
查看: 113|回復: 0

最高法喊话“加密货币司法应对”:释放3大信号!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26-3-11 11: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註冊論壇會員,發現更多精彩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立即注册

×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民二庭庭长王闯在介绍年度工作重点时,讲了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话:
“制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深入研究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新型金融案件司法应对举措。”
过去十年,人们谈及加密货币与中国法律,联想到的往往是**“诈骗”、“传销”、“洗钱”**。而今天,它被正式纳入最高法的年度工作规划,与“证券市场”、“私募基金”并列同框。
这传递的信号,比字面含义更为深远——
加密货币,正在从刑事犯罪的重灾区,走向民商事规范化的新节点。
本文中,我将为各位解读这句话背后释放出的三重信号。
信号一:身份之变——从非法标的到新型财产
过去,如果你因为加密货币交易产生了纠纷,想要去法院维权,往往面临着一个尴尬的局面:法院的大门,可能并不对你敞开。
最常见的两种驳回理由是:
  • “这事儿不归我们管”——法院可能认为,加密货币交易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 “你们的交易违法,协议无效”——法院可能认定,加密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原、被告之间的交易行为违反了金融法规,因此交易协议无效,原告的诉讼请求自然也无法得到支持。
在这样的司法环境下,加密货币相关的纠纷就成了法律上的无名之诉。你明明觉得自己受了损失、权益被侵害,但当你站到法庭上时,你所主张的权利,在法律上甚至没有一个合适的称谓和落脚点。
转机,出现在2025年底。
202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这项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修正,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首次增设“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作为第一级案由。
这意味着什么?
  • **加密货币有了“户口”:**从此以后,在法院的案件登记系统里,加密货币、数字藏品(NFT)与网络游戏装备被一并纳入了“网络虚拟财产”的范畴。它们不再是法律上身份不明的“黑户”。
  • **从“合不合法”到“怎么解决”:**法院不再纠结于你的交易行为是否合法这一前置问题,而是承认——一旦产生纠纷,这首先是一个需要法律解决的财产权益问题。司法的大门,正式向这类纠纷敞开。
简言之,只有先成为法律上的事,法院才能依法去判。对于所有身处Web3与加密领域的参与者来说,这无疑是构筑合规护城河的最坚实的地基。
信号二:裁量之变——从一刀切到精细化
如果说案由确立解决了“能不能立案”的问题,那么裁判逻辑的转变,则回答了**“怎么判才公平”**。
过去几年,加密货币案件主要依据2的态度,坚决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整顿虚拟货币乱象,所以相关民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这一一刀切的逻辑虽然直截了当,但在复杂纠纷面前,常常无法真正实现个案的公平。
2024年起,一批更精细的判例出现。法院在认定交易无效的同时,开始援引《民法典》第157条,将双方的过错程度、交易地位等因素纳入考量,酌定双方按比例承担责任。
2025年上海杨浦区的一起案件中,法院就采用了这一思路:**委托理财关系无效,但被告仍需返还原告部分款项并赔偿损失。**法官的解释很关键——“合同无效并不当然消灭既成损失”,需要在公平原则下合理分配赔偿比例。
从一刀切到按比例分责,司法裁判正在告别僵化,走向精细化。最高法此次“深入研究”的提法,正是对这一趋势的确认:加密货币纠纷,正在被纳入更成熟、更细致的法治轨道。
信号三:救济之变——更全面的司法
如果说案由确立解决了能不能立案的问题,裁判逻辑转变回答了怎么判才公平,那么救济路径的完善,则直指一个更现实的问题——钱能不能追回来。
过去,打击涉币违法犯罪,刑事手段是主要突破口。在刑事领域,加密货币的财产属性其实已经得到一定认可。2025年8月,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涉及加密货币的案例,指出犯罪分子利用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转移、掩饰犯罪资金,手法越来越专业和隐蔽,司法机关需要穿透表象、精准打击。
但问题在于:刑事打击能抓人,却未必能追钱。很多案件最终是“人抓了、钱没了、民怨还在”——涉案资金要么被挥霍,要么难以追缴,受害者往往两手空空。
这正是此次最高法发声的另一层深意。
随着对虚拟货币等新型金融案件的司法应对不断完善,未来的路径将更加多元:**刑事追责之外,民事赔偿机制正在成为重要补充。**司法理念也在悄然转变——从过去“只管打击”,逐步走向“管打也管赔”。
对市场参与者来说,这意味着两件事:
  • 一是救济途径更完整了。守约方、受损方的权益,有了更多维度的保障,不再只能等着刑事退赔。
  • 二是违法成本真正提高了。各种钻空子的侥幸心理,正在被重新估价。风险,正在被司法重构。


海燕策略論壇,迴歸福利不斷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册

本版積分規則

📢 重要聲明

服務條款

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内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博彩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 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嚴禁直接以名稱公開批評任何機構或人士,或指名道姓地公開批評任何人仕、機構、公司。 嚴禁干擾或破壞本服務或與本服務相連線之伺服器和網路,破壞正常的對話流程、造成螢幕快速移動,或使本服務其他使用者無法打字,或對其他使用者參加即時交流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廣告合作

你於本服務或經由本服務與廣告商進行通訊或商業往來,或參與促銷活動,包含相關商品或服務之付款及交付,以及前開交易其他任何相關條款、條件、保證或陳述,完全為你與前開廣告商之間之行為。 前開任何交易或前開廣告商出現於本服務所生之任何性質的損失或損害,你同意論壇不予負責。

📄 請點擊查看免責權聲明及重要事項

文章及附件由海燕策略研究論壇會員製作,以共享創意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3.0通用版授權條款釋出。
授權條款所屬的司法管轄領域(通用版),上文連接是一份普通人可以理解的法律文本(許可協議全文)的概要。
© 海燕策略研究論壇 All Rights Reserved.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海燕策略研究論壇*

GMT+8, 2026-3-26 20:12 , Processed in 0.058941 second(s), 18 queries .

*海燕策略研究論壇*

© 2006-2026 All Rights Reserved.